我宣布从日常的岗位上退下来之后,引起传媒捕风捉影,以为中原地产内部必会掀起一场权力斗争。他们把电视剧中的宫廷斗争的情节也套用在我们公司之上,幻想能力的确不错。

有同事问我,为甚么不要求有关传媒作出澄清,因为他们的报道完全与事实不符。我说不用烦了,香港的传媒早已公信力不高,受众只会「八卦」一下,不会完全当真。再者,我们公司之内,同事对我的安排已十分清晰,并且广泛获得认同,外间的报道不会对我们有任何影响。

我拣黎明楷做接班人,是大势所趋,不由我另作他想。他管辖的中国部,无论是覆盖范围、统领人数、促成交易的宗数,以至业务性质的多样性,都占了整个集团的绝大部分;由他来兼管香港的业务,乃自然而然的选择,在公司内从未有任何异议。

我设计出来的中原发展模式,根本不会出现内斗文化。因为在中原进行内斗,只会枉费心机,不会取得任何成果。跟我的人,都会有一块清晰的领地。他只能在自己的领地里耕作,不容去争夺已有中原人在开发的肥地。我会立场鲜明地保护领地主的利益。

凡是能有盈利,并在所属地区内不输蚀给竞争对手的领地主,只要能同时获得下属的拥护,即他的地位就「雷打不动」。我不会因为有人打小报告,就怀疑他的忠诚(我从来不要求下属忠诚,留在中原工作只是一种自利的选择)。我亦不会因有人善于拍马屁,而特别厚爱于他,让他可以拣一个肥区,去取代原本做得好地地的领地主。

市场经济的发展基础是私有产权有充份的法律保障;中原发展的基础,是领地主的权益有充份的保障。没有这种保障,就很难诱发领地主为领地的长远利益努力不懈。有些管理人员喜欢令下属有一种地位随时不保的危机感,以逼他们出尽全力去工作。我不喜欢这种手法,这与我的自组织理念不一致。事实证明,我选择的方式,一样可以令中原有很强的对外竞争能力,同时还可以减少内斗。

在中原,有野心、有能力的人,并不会因为我保护领地而失去发展的机会。他们在自己的岗位做出成绩后,可以有三种选择。一是去接收烂摊子。有人做得不好,长期没改善,我会收回领地,改由能者居之。二是去开荒。中原还有很多地方未插旗,有本事可以去台湾、新加坡,不一定需要跟原有的人抢地盘。三是可以自创新品牌。只要不用中原的名字,那就去上海去北京也没所谓,原有的领主不容反对。在这种安排下,中原人不愁没有发展机会,不必花心思去搞不会有成果的内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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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永青

施永青施永青 中原地产集团主席 1949年生于上海,祖籍浙江宁波。4岁时定居香港,19岁毕业后,从事教育工作8年。1978年,他和同伴开创中原地产代理公司。1992年,中原挺进内地市场。施永青现任中原集团主席,统领中国内地、香港、澳门三地千余间分行,员工16000余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