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骏商管在报告期内实现收益约6.23亿元,较去年同期轻微上升0.4%;毛利2.09亿元,毛利率维持在33.6%;母公司股东应占溢利约为8040万元。
中骏商管在公告中指出,盈利减少的主要是由于宏观经济不景气,导致公司来自较高毛利率的增值服务收入减少,以及贸易应收款项减值。
物业管理服务方面,集团总签约住宅项目为223个,总签约建筑面积约为4310万平方米;在管住宅项目为173个,总在管建筑面积约为2790万平方米。
股东以投票表决方式正式通过了以下两项普通决议案:批准、确认及追认二零二四年至二零二六年商业物业管理及运营服务总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的交易;批准、确认及追认二零二四年至二零二六年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总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的交易。
由于与安永会计师事务所未能就2023财年综合财务报表审计费用达成协议,安永已辞任公司核数师,自2023年12月29日起生效。
当中包括(i)2024年至2026年停车位及公共区域租赁总协议;(ii)2024年至2026年停车场销售服务总协议;(iii)2024年至2026年商业物业管理及运营服务总协议;及(iv)2024年至2026年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总协议。
报告期内,中骏商管总签约建筑面积及在管建筑面积分别约4800万平方米及2770万平方米;商业物业管理及运营服务分部实现总收入约为人民币1.999亿元,同比减少约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