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公告日,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尚未有具体的兑付安排计划。为妥善处理债券兑付事宜,公司将与债券持有人保持沟通,响应其诉求,并落实持有人会议的相关决议。
最近180天内,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累计存在170余条被执行人信息,被执行总金额超过159亿元人民币。
公开市场方面,境外公开市场债券未按期支付本金累计22.44亿美元,境内公开市场债券未按期支付本金累计164.63亿元。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10月28日至29日期间新增了3条被执行人信息,涉及的执行标的总额高达11.53亿余元。
“20阳光城MTN002”债券发行规模7.5亿元,债券期限3+2年,票面利率6.8%,应付本息金额7.86亿元;“20 阳光城MTN003”债券发行金额16.5亿元,债券期限2+2年,票面利率6.8%,应付本息金额16.9亿。
其中境外公开市场债券未按期支付本金为22.44亿美元,境内公开市场债券未按期支付本金为164.63亿元人民币。
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发行的三笔公司债券,即“19阳集01”、“19阳集02”与“19阳集03”,均已出现违约情况。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未能按时偿付SUNSHI7.87509/04/24票据的本息。该票据已于9月3日从交易所摘牌。
截至2024年8月26日,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因涉及金额共计24.48万元的债务问题,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正面临股权质权纠纷案,该案件将于2024年9月25日在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案件原告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6月以5亿认购“21福建阳光SCP001”及以2.5亿认购“21福建阳光SCP003”两项债券,均因触发交叉违约条款,原告要求福建阳光集团提前回购,福建阳光集团未能履行而被起诉。
招商银行作为存续期管理机构,发布关于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未按期足额偿付的处置进展公告。
公告披露,因持有人会议未能形成豁免决议,该票据本息应在持有人会议召开日的次一日(即2022年3月11日)立即到期应付。但由于公司近期偿债资金筹措压力较大,截止加速到期兑付日日终,公司未能按照约定筹措足额偿付资金,“17阳光城MTN001”不能按期偿付本息约15.75亿元。截至公告日,阳光城集团暂无本期债券的最新兑付计划。
风险信息显示,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目前存在170余条被执行人信息,被执行总金额超过161亿元。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披露其已到期未支付债务本金合计743.89亿元人民币。其中,境外公开市场债券未按期支付本金累计22.44亿美元,境内公开市场债券未按期支付本金累计164.63亿元人民币。
案件由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案号为2023闽01民初1349号,案由为合同纠纷。案件的标的金额为5.26亿人民币,目前处于一审阶段。
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发布消息,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分别发布关于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第一期、第四期中期票据未按期足额偿付的进展公告,未兑付本息共计约27.07亿元。
阳光城集团及其控股集团于5月7日被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达5.9亿元。天眼查显示,阳光城集团已被列为被执行人140余次,总金额超134亿元,并涉及多条限制消费令和失信记录。